发布时间:2022-01-19 16:57:56
来源:未来建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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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专业、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后新增申请书。申请书所有栏目必须认真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其中:“学历学位情况”栏目中需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上传单位公示结果。申报人务必上传扫描清晰的材料,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请书填写无误后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基层单位)审核。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基层工作单位)要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结果(附件1),公示结果需签字、盖章。基层工作单位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中需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提交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地厅级材料接受部门)审核。
(三)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地厅级材料接受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后提交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审核。
(四)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申报人需在退回后的48小时内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补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个人申请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网络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并交纳评审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有水印为有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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