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4 12:20:08
来源:高顿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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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
1.具体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考命审题等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
2.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3.考试成绩4年一个周期滚动管理,考试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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