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0 19:09:28
来源:高顿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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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高兴华等119名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2021年1月7日)
张驰等37名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2021年3月4日)
方萍等79名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2021年3月31日)
黄芳等50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2021年4月29日)
李爱久等68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2021年7月13日)
成忠胜等82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2021年9月3日)
赵武兵等106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2021年10月9日)
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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