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8 17:30:14
来源:高顿建工
浏览次数: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37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3月4日
直播课程
建工真题宝
高效刷题理解
模拟练习题感
知识点速记
历年真题回顾
4006008011
微信号:jiangong001L
邮件:jackie.li@gaodun.com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
北京: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6号
Copyright © www.jianzao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