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30 15:11:57
来源:高顿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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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级建造师证不给怎么办注册一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必要时需要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对该单位进行举报。或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
注册一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必要时需要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对该单位进行举报。或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1)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一级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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