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3 00:00:00
来源:未来建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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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各地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已经陆续开始公布(点击了解证书领取通知详情),部分地区领证时间地点等信息已经明确,更多一级建造师领证相关问题,请持续关注未来建工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
地区 |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领证通知 |
吉林 |
3月16日起 | 详见通知 |
通知详情 |
延边州 |
2021年3月17日起 |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 通知详情 |
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外所有材料原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级建造师证书(增项考生需提供)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请考生们及时领取,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格考试报名表》。禁止他人代领。
1、《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
2、《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存档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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