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属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A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B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C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E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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