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的变更时,附加工作酬金的计算公式为( )。
A 附加工作酬金=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B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C 附加工作酬金=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D 附加工作酬金=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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