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5 00:00:00
来源:未来建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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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浙江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变更后的单位)领取证书;
2、 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3、 通过遗失补办的人员请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2、浙江省2019年第37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3、2019年第37批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xls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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