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B 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证明文件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C 监理人无权扣发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工作的相应金额,应提交发包人进行裁决
D 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付款证书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E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接受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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